NATIONAL YANG MING CHIAO TUNG UNIVERSIT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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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對象

報考屯蒙組須符合下列任一弱勢身分:
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、特殊境遇家庭、身心障礙學生、身心障礙人士子女、原住民、新住民、新住民子女

※ 除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外,其餘類別之考生,須符合最近一年國稅局開立之「家庭所得(考生本人、父、母)」總額未超過新臺幣 90 萬元,並檢附財產歸屬資料清單。

近一年「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」與「財產歸屬資料清單」(需含考生本人、父親、母親)可依下列方式申請:
① 親洽各地國稅局或分局、稽徵所現場辦理。
② 透過 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 ※ 若父母未設於同一戶籍,除離婚或死亡外,應分別申請並檢附雙方資料。

屯蒙招生九組分組說明(115學年度)

115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「屯蒙」分為9組招生,可點選連結查看採計標準:

※ 詳細資料概以「申請入學」招生簡章為準。

身分與應繳文件一覽表

備註:請至「表單下載」處取得「屯蒙招生考生身分證明表」,依內容填寫並將有效證明文件掃描於檔案中,考生應於 5/4 21:00前 email 至admitbs@nycu.edu.tw(以收到回信確認收妥為準),並於甄選會系統學習歷程自述中上傳前項說明之身分資格證明。若經審查後未符合資格者,將取消其報名,報名費扣除審查與作業費 200 元後退還餘款。
身分別 資格說明 應繳文件 補充說明
低收入戶
中低收入戶
各地方政府或其授權之鄉、鎮、市、區公所開具,於報名截止日仍在有效期間內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(非清寒證明)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(內含考生姓名及身分證號) --
特殊境遇家庭 符合《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》所定標準,並具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社會局(處)或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核發「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」證明文件者 1. 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文件
2.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(含記事欄)
3. 最近一年國稅局開立之「家庭所得(考生本人、父、母)」資料(未超過新臺幣90萬元)
4. 財產歸屬資料清單
若父母未設於同一戶籍,除因離婚或死亡原因外,應一併檢附父母雙方之所得及財產證明文件
新住民
新住民子女
新住民:指大陸地區人民、香港或澳門地區居民及其他國籍國民,與我國籍國民結婚前身分為非本國籍且居住國外者

新住民子女:係指出生時其父或母一方為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,另一方為新移民者
1.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(含記事欄)
2. 最近一年國稅局開立之「家庭所得(考生本人、父、母)」資料(未超過新臺幣90萬元)
3. 財產歸屬資料清單
身心障礙學生
身心障礙人士子女
身心障礙學生: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之考生。

身心障礙人士子女: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者
1. 身心障礙證明(手冊)
2.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者另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
3. 最近一年國稅局開立之「家庭所得(考生本人、父、母)」資料(未超過新臺幣90萬元)
4. 財產歸屬資料清單
原住民學生 符合《原住民族基本法》原住民族定義之學生 1.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(含記事欄)
2. 最近一年國稅局開立之「家庭所得(考生本人、父、母)」資料(未超過新臺幣90萬元)
3. 財產歸屬資料清單

繳驗證件說明

有面試之屯蒙組考生,須於參加面試當日完成報到時,繳驗相關身份證明文件正本,未能於當日完成繳驗者,視同資格不符。
無面試之屯蒙組考生,請於新生訓練日起至開學當日止,將身份證明文件正本繳交至綜合組辦公室以完成查驗,無法繳驗者,其入學資格無效。